top of page
成立中國外資公司 - 珠海橫琴公司
外地公司加自然人 (即大陸地區人民) 做股東的公司入駐珠海橫琴所需要的資料
-
公司名稱
-
經營範圍
-
法人、自然人股東和監事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及住址等)
-
出示辦公場所房產證明或租賃協議
-
銀行資信證明
辦理用戶所得資料
-
營業執照
-
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
-
公司章程
珠海市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主要政策
1. 放寬內外銷比例
-
珠海投資(目錄)規定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或收購、參股國有企業,外商均可獲審批機關不限定內外銷比例,以保證外匯平衡為目標,自行調整產品的內外銷比例
-
珠海投資(目錄)中投資限制甲類項目,經報廣東省外經貿委批准可給予30-50%的內銷比例
-
珠海投資(目錄)中投資限制乙類項目,雖報國家外經貿部審定內外銷比例
2. 減免企業所得稅
-
超過10年經營期的生產性企業,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前2年免收企業所得稅,後3年減半企業所得稅
-
超過15年經營期的港口碼頭投資,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前5年免收企業所得稅,後5年減半企業所得稅
-
超過10年經營期的服務性行業,投資額超過500萬美,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前1年免收企業所得稅,後2年減半企業所得稅
-
珠海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均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內地為33%,沿海經濟開發區為24%)。凡經珠海市科委評定為“技術先進型”、市外經貿委評定為“產品出口型”(70%以上出口)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減免期滿後尚可減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
外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投資於本企業,或珠海辦理新企業,經營期超過5年,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40%企業所得稅,假如上述投資屬於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超過5年,可退還全部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3. 其它優惠
-
降低高新技術產業地價
-
產品出口退稅
-
免稅進口鼓勵類及限制乙類項目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
-
給予珠海保稅區特惠待遇
-
准許投資者自用的港澳車輛申請入境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