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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計畫申請
   

BUD基金申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 2012 年 6 月正式成立「BUD 專項基金」(BUD Fund),協助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從而提升它們在內地市場的整體競爭力。

為鼓勵香港企業進軍內地市場,政府透過香港生產力局進行BUD專項基金企業支援計劃(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提供中小企資助協助香港企業開拓商機,從而提升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及東盟市場的競爭力。

2018 年 8 月 1 日更進出優化內地計劃及東盟計劃,將上限由 50 萬元增加至 100 萬元,令商家更靈活地開拓內地及東盟市場。優化內地計劃及東盟計劃各會以 1:1 的配對模式,向合資格企業提供最多 200 萬港元資助。

 

由 2020 年 1 月 20 日開始,內地計劃及自貿區計劃各增至 200 萬,總共達 400 萬資助,而 2020 年 4 月 9 日起,兩項計劃各自上限取消,即企業可於內地計劃下最多獲得 400 萬資助。

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的市場,政府於 2021 年 7 月起分階段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包括分階段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及增加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至 600 萬元。第一階段的優化措施於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日本和韓國,而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四百萬元增加至六百萬元。

申請BUD基金專項基金流程
(需要4-6個月時間)

 

  1. 客戶網上提交申請

  2. 收集來自客戶資料,審批申請

  3. 開展審批專案

  4. 提交審批進度報告

  5. 完成審批報告

  6. 提交最終報告

申請BUD基金所需文件

 

  1. 網上電子申請表格(中文或者英文版本)

  2. 企業申請的證明文件:

  • 商業登記證副本

  • 申請企業主要股東的的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企業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商業合約、辦公室租賃等)

  • 申請企業與內地企業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檔副本

 

科技券計劃 (TVP)

 

2020-21 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將於 2020 年 4 月 1 日起進一步優化科技券,以進一步協助企業利用科技改善業務運作及提升競爭力。政府就獲批項目的資助比例會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每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會由四十萬元增加至六十萬元,而獲批項目數目上限亦會由四個增加至六個。

(注意:上述措施只適用於 2020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遞交的申請。於上述日期前已提交申請的申請者,如希望藉著優化措施申請更高的資助額,應在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撤回原先申請,再於 4 月 1 日或之後提交新的申請。)

政府資助的科技券計劃(TVP)由創新及科技基金設立,旨在資助本地非上市企業及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就其業務流程升級轉型。科技券計劃於 2016 年 11 月以先導形式推出,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計劃由創新及科技基金提供五億港元設立,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被納入為創新及科技基金下一個恆常的資助計劃。

 
資助範圍

 

  1. 科技券計劃會以 3:1 的配對模式,向每間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 6 個項目最高 60 萬港元資助

  2. 企業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準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待項目審批完成後,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準資助

  3.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 12 個月內完成

 
申請資格

 

企業必須持有香港商業登記 (BR)、並非本港上市公司、並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申請所需文件

 

  1. 商業登記證副本、商業登記署表格 1(a) 或公司註冊處 (表格NAR1) 副本

  2. 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4. 科技顧問的商業登記證副本

  5. 報價單副本

 
資助的用途

 

  1. 科技顧問服務-申請者可委聘科技顧問就其申請項目提供外部顧問服務。在提出申請時,有關顧問必須為本地組織或科研機構,或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公司/機構。

  2.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3.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一般而言,這些設備/硬件/軟件/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 50%。

  4. 項目審計(適用於核準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項目),惟獲計算入項目總成本的審計費用上限為 3,000 港元。

 
不會獲科技券資助, 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樓宇租金;

  2. 員工薪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約滿酬金、周年薪酬調整、一般附帶福利(例如醫療),以及津貼(例如房屋、交通、逾時工作津貼)、一般培訓及發展;

  3.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4. 現有及新購置設備的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

  5. 非與科技相關的專業服務費;

  6.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

  7. 交通和住宿;

  8. 融資支出(例如支付貸款利息);以及

  9. 行政費用。

 
適用的科技系統

 

▸ 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 
▸ 擴增實境技術系統
▸ 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
▸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
▸ 診所管理系統
▸ 網絡安全方案
▸ 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
▸ 電子庫存管理系統
▸ 電子採購管理系統
▸ 實時生產追蹤系統
▸ 銷售點管理系統
▸ 企業資源規劃方案
▸ 客戶關係管理系統
▸ 定位服務
▸ 快速回應管理系統
▸ 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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