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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中國外資公司 - 廣州公司
 

外地公司加自然人 (即大陸地區人民)做股東的公司入駐廣州所需要的資料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法人、自然人股東和監事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及住址等)

  4. 出示辦公場所一年期以上租賃合同

  5. 銀行資信證明

 
辦理用戶所得資料

 

  1. 營業執照

  2. 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

  3. 公司章程

廣州外商獨資優惠政策

 

  1. 超過10年經營期的生產性企業,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前2年免收企業所得稅,後3年減半企業所得稅

  2. 超過10年經營期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以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為准),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前2年免收企業所得稅,後3年減半企業所得稅,如果期滿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可延長三年減半企業所得稅,減半的稅率假如不足10%,按10%的稅率徵收。

  3. 產品出口企業,可減免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如果期滿後當年出口產品產值仍達當年產品總產值的70%,仍可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已經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產品出口企業,符合上述條件的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 外商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或項目屬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投資,回收期長的生產性投資,可獲15%企業所得稅優惠

  5. 先進技術企業,可減免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如果期滿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可延長3年減半企業所得稅

  6. 外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投資於本企業,或在開發區辦理新企業,經營期超過5年,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40%企業所得稅,假如上述投資屬於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超過5年,可退還全部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7. 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在合同規定的籌建期內,可免交土地使用費。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可減免土地使用費

  8. 開發區內的土地可按法規實行有償出讓,並為入區企業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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