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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書服務
   

公司秘書

所有香港公司必須聘請一位法定公司秘書。若是以個人名義的法定公司秘書,需一般長期居留本港,私人公司的董事如屬該公司唯一董事,則不得兼任該公司的公司秘書;若是以團體名義的法定公司秘書,則必須在香港有其註冊辦事處。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475 (3) 條,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的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法定秘書。

此外,公司秘書通常亦提供一定的公司秘書文件服務,如:準備周年大會文件、準備及呈報公司周年申報表等。雖然,公司秘書服務不一定必須由專業公司秘書提供,但根據香港公司條例,上述的公司秘書文件必需提交

  • 代任法定公司秘書

  • 準備周年大會文件

  • 依據香港公司法例準備及呈報公司周年申報表 (不包括政府收費$105)

  • 商業登記續期服務 (不包括政府收費)

  • 依據香港公司法例準備和呈報有關表格,保存及更新公司內部法定記錄

  • 預備和/或呈交以下文件:

  1. 準備及遞交有關公司更改有限公司/商業/分行名稱

  2. 準備及遞交有關公司更改註冊地址,營業地址資料

  3. 準備及遞交有關公司任免或更改公司秘書/董事

  4. 公司秘書/董事個人資料變更

  5. 更改有限公司業務名稱

  6. 編寫上述有關變更之會議記錄

  7. 申請分行商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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